有人让我说说吉林洮南浮桥的事,我相信一个基本道理,一件事,只要反常必有妖,媒体跳得越高,其中越有奥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分析一下我理解的情况:
1.当然媒体的表述是,为了方便村民与群众,就建了一座桥,这在中国那还是积德积善的事。
对这样的事,政府应该支持,就是不支持,也不应该判刑。这也是一般人最基本的感觉。
很多人对于浮桥事件的理解还是停留在这种朴素的理解中。
2.既然是普通为民众的方便的浮桥,为什么会被有关部门责令拆了,而且拆了又一定要再重建?如果我做了一件好事,被误解了,政府不让建,就不建了,为什么一定和有关部门对着干呢?
再往下看,其实这桥是要收费的,而且不仅建了浮桥,还装了地磅,我们会想过一般的便民浮桥,要装地磅干什么?
既然大家很需要这桥,为什么不呼吁政府建设一座?还有建个桥要收费,这能收到吗?
3.过桥收费其实是能收到的,我们一般人,过个桥要收费,自然收不到,愿意出钱过桥的,是商业经营的。
再来看看什么商业经营的人愿意付费,商业需求都有,为什么政府不建桥?原来这商业经营项目是偷采河砂,采了要运过去,是有收益的,这就是为什么装了地磅收费的道理,这桥是为了方便偷采河砂的。
这样的桥政府当然不能建,偷采河砂是违法的,因为偷采很容易造成河堤崩塌,这是要打击的。
4.为偷采河砂的行为提供方便,建了浮桥,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拆了,又复建,还收费,这种行为除了寻衅滋事罪,还有一个是非法经营罪也是可以的。
这样一看,你还有建桥方便群众,却被政府处理的朴素的感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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