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探索“随手拍+电子警察”警务机制。自此,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场查处违法量有了明显下降,群众安全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保亭的街头巷尾,佩戴安全头盔已然成为安全出行标配。
8月8日上午,海南省公安机关召开进一步推进不佩戴安全头盔治理工作现场会。(央广网发 张耀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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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电子警察”模式效力张显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位于海南省南部内陆五指山南麓,受地域、气候等影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成为保亭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海南保亭交警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现场(央广网发 张耀中 摄)
据了解,涉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亡人事故占比较大,仅2017年1月至2022年3月,保亭涉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事故死亡36人,占总亡人数的43.4%。
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不佩戴安全头盔隐患风险极大。“之前我们在治理不佩戴安全头盔工作中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云球表示,一方面群众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性较低,头盔治理存在“有警就好,无警则乱”怪圈,另一方面保亭道路点多、线长、面广,而全局警力有限,路面查处难以做到全覆盖。
为治理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这个老大难问题,全面减少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发生,保亭公安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创新推出“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模式,抽调精锐警力组建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到岗到人,每周对各部门“随手拍+电子警察”勤务模式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约谈,倒逼责任落实。
自2022年4月10日起,保亭正式启动“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模式以来,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23093起,同比上升80.5%;安全头盔佩戴率由治理前71.2%上升到95%以上,平均排名全省第一。截至今年7月,涉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事故6起,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15.8%。
科技手段创新“头”等大事整治顽疾
“我们以‘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为切入点,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强大合力,实现由‘管不了’‘管得了’向‘管得好’的转变,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刘云球介绍说,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向社会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原则、探索推行“现场警力+线上警力”执法和“共享头盔”模式,形成了工作闭环机制,交警铁骑、巡防铁骑、“条块结合”管住“线”;派出所、路长制、道安办等“两级联动”守住“面”;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掐住“点”,都是实实在在的硬招狠招。
保亭公安向社会公布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线索的举报邮箱和微信号,鼓励群众利用手机或行车记录仪对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录像举报。“随手拍”治理骑乘不戴头盔机制运行至今,共收到群众“随手拍”举报线索9203条,全部予以查处。
“电子警察”抓拍查处骑乘不佩戴头盔违法行实现对城区、乡镇及乡村路口全天候、全时段、全范围实时管控。
“我们授权全县11个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并依托‘路长制’建立‘交警铁骑+巡防铁骑+派出所’巡逻管控机制,解决违法机动性‘处罚难’问题。”刘云球说,由指挥中心不定时视频巡查,及时就近指派警力处置,形成“线上视频巡查、线下巡逻查处”的“天罗地网”。2022年以来,保亭11个派出所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14450起,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治理体系初步建成。
为破解辅警执法权不足问题,保亭公安局探索实施“1+2+N”远程取证执法机制,利用视频会议功能,启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存档,通过辅警路上拦截+民警网上取证执法模式,成功破解辅警路面执法权限不足的问题,同时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说理执法,严格落实“首违免罚”制度,确保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行“共享头盔”模式,切实解决“一罚了之”情况。
教罚结合让交通安全理念“入心见行”
“整治重点不在于罚款,而在于教育。”保亭公安局以新媒体矩阵为网络阵地,每日曝光群众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以及查处案例,迅速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严查、严管、严控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浓厚氛围,让驾驶人了解驾驶电动车不守交通安全法规、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以及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痛苦和危害,引导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警示一片,发挥震慑作用。
海南保亭交警执法现场(央广网发 张耀中 摄)
同时,保亭公安还联合教育、乡镇等单位,发动对学校、农村、单位等重点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工作,将曝光警示案例推送至村级群、班级群、单位群等微信工作群,利用“熟人传播圈”效应,达到良好曝光警示效果。对查处的公职人员未佩戴头盔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处罚教育的同时通过“抄报”“抄送”等方式推送到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让交通安全理念“入心见行”。
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喻忠义表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切身利益,治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
据了解,海南省决定从8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头盔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我们要让‘头盔长带,安全常在’的观念深入群众心中。”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孙赫表示,全省公安交警将通过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创新开展“戴头盔、文明行”、“文明交通出行从规范佩戴头盔开始”宣传教育活动,借力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任务,将提高头盔佩戴率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层层推进、层层落实,提高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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